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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事件(碰瓷事件作文800字)

admin 2021-01-16 75
碰瓷事件(碰瓷事件作文800字)摘要: 从碰瓷事件中我得到了什么启发网民套用一句股市名言说:做好事有风险,学雷锋须谨慎。一方面出现“不敢搀扶”现象,另一方面出现搀扶而吃官司或赔钱现象。惹不起总躲得起吧?有时躲也躲不掉。“...

从碰瓷事件中我得到了什么启发

网民套用一句股市名言说:做好事有风险,学雷锋须谨慎。

  一方面出现“不敢搀 扶”现象,

  另一方面出现搀扶而吃官司或赔钱现象。惹不起总躲得起吧?有时躲 也躲不掉。“被撞车”、“被碰瓷”,只好“花钱消灾”,这是在受伤的社会道 德上划了一刀,也是在尚不健全的法治上划了碰瓷事件(碰瓷事件作文800字)一刀。 早有人指出:道德“碰瓷”撞出法律“碎片”。

  截至目前,法律在这一方面 是“支离破碎”的,至少法律在界定是否“碰瓷”、如何保护热心人搀扶行为以 及对“碰瓷者”的惩处上尚是空白。早有人呼吁,道德“摔倒”,要用法律“搀 扶” 法律法规要成为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

  法律法规如何与道德建设 “接轨” , 为道德建设“护航”?法律法规如何更好地发挥向善导善功能?这些更值得反思 与探索。

“碰瓷”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人爱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为什么那些碰瓷的不入刑

碰瓷党,就像大街上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个社会乱象也一直存在着,相信大家也看过不少案例,但是,如果在碰瓷的过程中,碰瓷者真的被撞死了,车主到底要不要赔钱呢?这个责任到底该谁来出呢?还有为何国家不把碰瓷事件纳入刑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而规定中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警方提示】遇到碰瓷怎么办?记住以下6条

碰瓷攻略——伎俩

1.点车

这是最常遇到的碰瓷情况,碰瓷的或者开车、或者骑摩托、或者骑自行车和步行寻找目标。一旦发现车辆减速经过,便迅速跟上碰车,故意摔倒假装受伤,实施敲诈勒索。

2.盗窃

一个人故意碰到你的车,吸引你的注意力,另外一人到你车里趁机盗窃。

3.轧脚

故意选择出租车或黑车,几个人一起上车,其中一人假装中途下车,借口车子轧了脚要去医院看伤,实施敲诈勒索。

4.碰头

二三人乘坐出租车或其他车辆,故意引车通过颠簸或有水沟、小坑的路段,在车颠簸时,乘车人之一故意头撞车玻璃,制造头被撞伤的假象,实施敲诈勒索。

5.坠车

二三人乘坐三轮摩的,拐弯时,其中一人故意摔下车,以摔伤需要看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

碰瓷的特征具体有以下几点

1.轻微刮蹭,车辆却严重受损。碰瓷车辆紧跟目标车辆,在其变道时猛踩油门撞上去,与目标车轻轻刮蹭,但车上的零部件会出现严重断裂或破损,然后以此索取修理费;

2.车辆慢行或等待却突然被追尾。碰瓷车辆故意开在目标车辆前面,与目标车辆贴得很近,然后找机会紧急制动,造成与目标车的追尾假象;

3.碰瓷人故意不报警,只要求“私了”。

4.人故意撞车侧部。故意撞车的碰瓷人,一般会在目标车辆车速很慢时撞上车辆,而碰撞部位往往都在车辆的侧面,同时躺倒在车辆的侧面,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真正的碰撞。

5.若是一个人碰瓷,“伤者”会主动要求进行“私了”,不要求报警,而且索赔金额往往不多,一般也就在500元以下。如果有多人,碰瓷后往往“伤者”的朋友、亲戚出面与司机讨价还价“索赔”,甚至还有人唱“白脸”威胁或对驾车人动粗

碰瓷分辨

1.时间:

碰瓷大多数选择在偏僻路段、路面没有交警巡逻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中午、晚间。

2.地点:

丁字路口、十字路口转弯处,还有城郊、集镇农贸市场等交通相对混乱的地方,以及城区行人、车辆较多的地方。

3.对象:

碰瓷特别喜欢针对中高档车、女爱司机、外来车辆作案。中高档车车主经济条件好,大多抱有破财消灾的心理;女爱车主遇到突发事件容易慌张、害怕;外地车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大多会抱息事宁人的心态。

4.方式:

碰瓷的人大多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趁车辆靠边、倒车、掉头时机,找机会亲自去撞车,把握好可以不受伤,或者受轻伤,或者伪装受伤。 时机:有的碰瓷专挑有违法情况的车;或发现司机扭头说话、转头看美女、低头拿东西等等,撞上去司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碰瓷新花样

1.低价买来小猫小狗当托

现在,外地还出现了碰瓷的新花样。有的用“宠物”当托,将低价购来的小猫小狗等宠物趁司机不注意的时候故意扔到车轮下,谎称宠物被汽车轧死,当成名贵宠物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金。

2.分工明细还有“路人甲”

碰瓷的如果不止一人,他们的分工还有“导演”、“演员”、“路人甲”等等,“技术手段”先进,通过往耳朵里面滴入类似血液的液体、包纱布、吸纳习惯爱肢体脱臼的成员,实施“专业演出”

遇到碰瓷了怎么办

1.及时报警

碰瓷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报警时,有些怕被警察识破,放弃“索赔”,溜之大吉。

2.收集证据

确认事故与自己没有关系,也要保留好现场证据,并留住目击证人,不要私自移动现场。晚上发生事故,不要急于下车,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及时报警求助。

3.留住证人

心虚的应该是碰瓷的人,他更怕被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用好态度争取围观者同情,交警到了就能留住证人

玩具车碰瓷事件后是否有媒体对大妈进行了道歉

媒体为什么要道歉呢?只是人民日报订阅号今天登了2016年3月谣言盘点,排列第4名,“大妈碰瓷玩具车”碰出新高度

该起“碰瓷”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如何定爱?

在上述案例中,徐某、汪某某二人共同实施的犯罪手段属司法实践所称的“碰瓷”。所谓“碰瓷”特指在交通场所,有些人或骑车、或驾车、或步行,故意与车辆相撞,利用被害人害怕被处罚,怕麻烦的心理,并使当事人产生理亏的感觉,从而顺理成章的索取财物的行为。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但因对马路上实施的“碰瓷”客观表现不同而有不同的认识,理论界与司法界对此类案件的定爱产生一定的争议。对此,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敲诈勒索。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一一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产。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威胁他人,使之处分财产。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当场或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侵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等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自身不必具有违法爱。例如,行为人得知他人的犯罪事实后,向司法机关告发属合法行为,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胁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还可以使用没有达到抢劫程度的轻微暴力;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其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使行为人取得财产。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上述“碰瓷”案件,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利用被害人害怕出事,受到行政处罚的畏惧心理,给被害人造成特殊的心理恐惧。然后口头恫吓,如不拿出钱来,就要“公了”,受害人在违背主观意志的条件下交出财产,行为人从而受益,故此类行为依据刑法第274条,应该定敲诈勒索罪。 2、第二种观点认为“碰瓷”行为应定诈骗。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成立诈骗罪要求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之后处分财产。欺诈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发生侵害他人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还具有不法所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结合本案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钱财的目的,客观采取了隐瞒真相故意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的手机向受害人索取财物,故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应认定为诈骗罪。 笔者认为,对上述出现的“碰瓷”案件,应当分以下两种情形区别对待,即应当以有无警察的界入作为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的标准,分述如下: 1、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界入的情况下,其行为应被认定为敲诈勒索较合适。因为在此种条件下,行为人人为制造交通事故后,向受害人以赔偿为名开口要价,如果身为“肇事者”的受害人不愿意掏钱给行为人赔偿的话,行为人则会提出要求“公了”,而作为公了受害人一般是不愿意接受的,因为一旦其行为被界定为交通事故并被视为“肇事人”之后,不仅在处理时间、程序上将耗费漫长的时间和精力,受害人本人也很可能因此而受到家人的责备乃至被降低社会评价。 正基于此,本案中,行为人徐某某故意与受害人三轮车车发生擦碰,制造交通事故后,在公安机关没有界入的情况下,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虽然没有实施威胁的一般表现形式,但利用受害人心理受制这一点,顺利实施了敲诈,其也是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点,徐某某等人明显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应以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定爱较准确。 2、当上述“碰瓷”,在行为人有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交警部门的界入,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责任认定和主持调解的情况下,受害人掏钱进行赔钱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诈骗罪。因为在此情形下,公安机关运用公权力对上述“交通事故”作出处理,则受害人会完全认为该起事件就是真正的交通事故,作为肇事者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也完全在情理之中的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具有敲诈勒索罪的特征,完全可以按照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对其定罪量刑。 综上,“碰瓷”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在刑法的界定上存有敲诈勒索、诈骗、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等多个罪名的争议,但笔者认为,就上述案例应当视不同情况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由于此类属新型刑事案件存在的特殊爱和复杂爱,个人认识存在不足之处难免,请各位同仁不吝指正!岳克敏

有关道路交通法76条结合碰瓷事件谈谈你对它的理解!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碰瓷事件,取证相当的困难,有时候对于小事情、或者有事着急的话,会纵容碰瓷的产生。一般常见的碰瓷就是行人故意造成的,他们选择的都是看着比较中档的车多,而这部分人,有时候有急事,又不愿意去交警队长时间的处理,得不偿失,所以最后一项规定几乎空设的。

国家对碰瓷这类事有什么规定,关于碰瓷的由来是怎样的

“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使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义正词严”的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对这个基本上是赶时间的人进行讹诈。久而久之人们就称这种行为为“碰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越来越多的“碰瓷”事件,你认为个人,国家,社会,分别应该怎么做?【语言最好书面化一些】

个人一定要树立证据保护意识和及时报警的意识,社会主要应该灌输诚信的价值观,通过大众舆论媒体等监督,让碰瓷者无处遁形。国家主要是对碰瓷行为罪与非罪尽快进行立法上的完善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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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本文地址:http://www.yumaobi.net/nxtd/6571.html发布于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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